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2日至11月2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政协机关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2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政协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及时。
1.学习十九大精神进行研究和部署,直到2018年3月才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十九大精神,学习相对滞后,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发挥不好。
整改情况:按照“两学一做”学习计划和党史学习教育要求,结合政协实际,制定了《2021年浑江区政协理论学习计划》,将学习内容列入月份工作之中,并开展了周一主题学习日活动。今年以来,区政协机关共组织机关干部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17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中国共产党百年辉煌》、《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广西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国共产党简史》、《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和省市区委有关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机关干部党的理论认知水平和政治觉悟不断提高。
(二)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落实不到位。
1.没有进行2019年肃清王珉、孙政才流毒组织生活会会前学习,没有主持词、征求意见表、谈心谈话记录、批评意见提纲、总结表态发言、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没有开展“学习廖俊波”组织生活会。
整改情况:不断加强政协机关干部的理论学习,坚持每周一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加强对新时代e支部和学习强国等平台的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党内法规,规范执行党组织议事规则。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扎实开展组织生活会。组织机关党员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党课、慰问贫困党员、走访退伍老兵等“主题党日+”活动14次。通过“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促进工作高效推进。
(三)没有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1.对于党中央精神仅限于理论上的学习,没有真正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开展支部学习教育活动时,方法不多,形式单一,致使学习效果不够好。
整改情况:①组织机关党员认真学习传达了区委组织部转发的《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吉林省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不折不扣的认真开展好组织生活会。2020年度区政协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并取得了较好成效。②通过自学、集中学等形式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百年辉煌》《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国共产党简史》《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等,学习效果明显提升。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不到位。
1.派驻纪检组经常性纪律教育不够,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活动少且效果不明显,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没有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17—2019年只开展了一次警示教育。
整改情况:区政协秘书长、区纪委监委驻人大纪检组长分别在重要节点采取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同机关干部开展廉政谈话2次。谈话内容不仅包括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上级廉洁从业相关规定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等常规性方面,还结合谈话对象岗位实际工作,增加了符合各岗位廉政防控特色的个性化内容。同时注重谈话内容的主次把握,突出各岗位廉政防控工作中的关键点及核心因素进行对症交流,确保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谈话,机关干部对如何结合自身工作,正确行使权力,有了更清晰明确的认识,切实将廉政意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
1.2017年3月17日购买1200元的办公用品无明细;购买打印机1650元固定资产超过《白山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中1200元的标准。
整改情况:组织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认真学习了《白山市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审核制度,并要求办公室主任及财务人员严格按照《标准》购买办公用品。严格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拒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如有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区政协将依法依规上报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三、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机关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由党支部书记首先发言推荐。如:2017年组织生活会上,有的党员对其他党员的批评意见为“该同志严格要求自己,为人正直”,批评意见没有“辣味”,没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整改情况:组织机关党员传达学习区委组织部转发的《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吉林省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通过传达学习,党员们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文件内容,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实事求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不做两面人、老好人,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的身份,不断净化、完善政协机关党组织,自我革新,全力做好新时期政协工作。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党支部班子成员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没有签订2018、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重点岗位、重点部门开展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活动较少。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两手抓、两手硬”。今年上半年,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了2020年区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计划,全力推进区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领导把关不够严格,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
1.区政协机关股级选用工作中,存在先行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材料考察组成员未签字;考察材料过于简单;公示时间不足。
整改情况: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浑江区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股级干部选任资格条件、动议、任职资格审查、民主推荐考察等程序,确保股级干部任免规范有序。同时,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联系,认真做好干部选拔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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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白山市浑江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