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12月2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浑江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不够。
(1)民政局党组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和对本单位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和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六稳”“六保”和视察吉林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局党组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意识,提升思想认识短板。确保各项政策及时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到位,强化干部队伍学习教育;②全面提升政策贯彻执行能力,夯实工作基础。时刻关注民政工作的现实条件、发展状况、发展目标,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③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工作执行力。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着力在常态长效上下功夫。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党组织领导核心意识不够强。
(1)一段时期内存在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问题。
(2)2018年在民政局局务会研究购买一辆二手金杯车5.2万元,用于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使用,没有经过党组会研究。实际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购买此车支付了6万元,超出部分也没有经过党组会研究。
(3)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局党组对基层党建工作领导不力,对支部党建工作及组织生活会等活动缺少有效的检查落实,使得基层党建作用发挥不明显。如:有的党员很少参加组织生活。
整改情况:①对党组议事内容清单中“三重一大”内容进行细化,进一步厘清党组会和局务会决策权限的边界,进一步完善规范党组会、局务会议事决策程序和范围;②制定印发《党组工作规则》,强化党的组织领导,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③制依据《机关事业单位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工作规则,明确规定大额资金的审批须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4. 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不规范。
(1)合同不规范。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与长白山开发区恒基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维修合同中,甲方支付总价款、工程保质期、发包人、承包方签字及日期均为空白。
(2)存在廉政风险,采买不规范,由公益岗位人员进行采买,没有计划采购,随意性采购,且没有膳食标准和食谱。
(3)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采购蔬菜和副食的明细表与食品留样记录不相符。
整改情况:①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详实核对,由经办人对该问题作出具体情况说明,严格规范合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②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健全财务管理工作制度;③规范《采购制度》和《留样制度》,组织相应人员深入细致学习,牢固树立规范管理意识。
三、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
(1)民政局党组2017年民主生活会没有会前个人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
(2)学习黄大年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有网络抄袭现象,标题混乱,内容表述不清晰。
(3)事业联合支部学习黄大年组织生活会,有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没有按照方案要求,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讲话精神内容。
(4)“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事业联合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有抄袭现象。
整改情况:①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组织评星晋级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问责;对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②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推动组织生活会的规范性、标准性和严肃性,杜绝有关材料审核把关不严、质量不高、网络抄袭、内容雷同等问题,经党组会研究讨论制定并实行支委会成员初审、支部书记复审、党办终审的《文字材料联审制》;③党组会研究制定谈心谈话制度。切实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沟通理解;④加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制度》,成立党建工作督导组,明确督导组工作职责、督导形式和周期,细化督导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 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关事项不到位。
(1)党组会议和班子会没有议事过程, 班子成员没有充分发表意见,与会人员没有发言过程,直接记录“一致通过”。
整改情况:①制定《浑江区民政局局务会议制度》,与党组会明确各自职责,指定专人分别负责党组会议记录、行政办公会议记录。党务工作和行政工作会议记录,按年度做好区分和存档;②针对每次党组会议明确会议主题、参会人员范围及开会时间发布会议通知单。党组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个别酝酿的方式,树立群众观点,提高“集体领导”的本领。
3. 纪检组长“三转”不到位。
(1)2017年1月—2020年4月,民政局财务审批由原纪检书记签字审批,纪检组长没有聚焦主责主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①及时调整分工。坚决杜绝派驻纪检组分管业务、财务等;②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工。纪检组加强对相关业务指导性文件的学习,思想上提高认识,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4.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党组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研究不够,从严治党传导压力不足,警示教育活动和谈心谈话活动开展得少,民政局党组未将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没有达到“以案促改”的效果。
整改情况:①出台《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制度》,成立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检查督查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职责。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②经党组会研究制定谈心谈话制度。
5.党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
(1)民政局党组下属两个支部在换届之前,党组没有进行研究,直接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换届;没有进行汇总和公示,且有的是空白选票。
整改情况:①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经局党组会研究后制定《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制度》;②局党组、各退管中心党委、各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6.会议记录不规范。
(1)党组会议和班子会议都存在未标页码现象,党组会议只记录学习的内容;班子会议活页装订,结尾没有明显标记。
(2)支部会议记录未标页码,记录简单,有空白页。
整改情况:①指定专人分别负责党组会议记录、行政办公会议记录以及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党务工作和行政工作会议记录,按年度做好区分和存档;②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③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的意见》、《浑江区民政局局务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的有关事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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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白山市浑江区民政局党组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