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2日至12月2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建设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问题。
1. 党组对党的政治理论、党规党纪等基本要求学习不深入、不系统、不透彻,特别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理念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方面,没有真正学懂弄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理论中心组学习引领优势。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对党的基本理论、生态文明理念等进行了深入研讨,力争做到学懂弄通。为强化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理解,推动贯彻落实,研究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措施(试行)》,努力推进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畅通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局领导班子在深入、深刻理解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东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基础上,找准林业在可持续发展的短板,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国家十部委印发的关于《发展木本粮油的意见》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撰写了《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林下经济发展》等4篇调研报告,为提升森林的生态保障功能、合理利用林地资源优势,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2.没有按照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将党的有关政策落实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的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按照国家十部委关于《发展木本粮油的意见》,党组组织谋划了《红松果林嫁接繁育项目》,同时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开展了林业产业调研,为全区森林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客观全面的基础数据。二是在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意见》方面,研究制定了《2021年造林绿化方案》《2021年村屯绿化方案》,并全面推动落实,到目前,完成村屯绿化9个、农村公路绿化9公里、迹地更新造林994.65亩、义务植树80亩、造林300亩、补植600亩,全面完成了各项国土绿化任务,有效改善了人居环境。
(二)对林业改革发展缺乏深层次谋划,缺少破解难题的新思路和新举措问题。
1. 林业产业发展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项目优势,带动林业产业发展。为推动党中央关于东北振兴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的落实,局党组明确了以项目带动产业发展这一思路,组织林业产业科人员深入各涉林镇街开展了林业产业发展状况调查,全面了解了发展情况及存在等问题,为发改部门提供了大量、详实的数据资料。二是配合区相关部门谋划了2个林业产业项目:长白山森林食药城红松果林基地项目、浑江区林下中草药种植示范基地项目。项目实施后,可以有效辐射带动全区产业发展。
2.生态林业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与发展并重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森林资源区域保护管理责任,把新植林地保护主任落实到各涉林镇街,签订造林绿化管护责任状6份,坚决杜绝人畜毁坏造林绿化成果问题。二是强化依法治林,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各类毁林案件,有效震慑了毁林行为,林业行政案件发案率与去年同期持平。三是落实了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目标考核机制,把各涉林镇街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纳入区政府考核项目,督促各地认真承担森林资源保护职责,确保生态林业建设与保护一并推进。
(三)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 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约束。为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局党组针对关于党组在议事过程中,没有议事过程、会议记录不规范、活页装订、结尾没有显著标记等问题,研究制定了《浑江区林业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设置了基本原则、规范了议事范围、明确了会议形式和程序,并对会议记录、结尾主持人签字或会签、资料保管等进行了明确。二是强化对《议事规则》的落实。自整改落实工作开展以来召开的所有党组会议,确保按照《议事规则》要求进行了落实,达到了党组会议记录一个本、一支笔,会议记录结尾一般会议由主持人签字,重要会议施行会签的要求。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召开的4次党组会议,在会议记录结尾主持人都进行了签字确认,重要内容进行了会签。
2. 大额资金使用没有在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上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管理,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得到依法依规做出正确决策,局党组研究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了决策内容和范围,确立了决策程序,并对执行和监督做出了严格规定。二是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党组召开的所有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确保按照《决策制度》予以落实。特别是在资金使用方面,明确规定,财务科要负审核责任,分管领导要加强监督,对于没有决策记录的,坚决不予报销,进一步强化了集体决策事项的落实。三是召开资金使用、表彰奖励、人员任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会议5次,很好地将“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到具有工作中。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分管领域缺少纪律约束和廉政管理,没有做到经常性谈心谈话和提醒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党组书记对执行纪律和廉政管理工作负总责,做好指导监督工作。二是各位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域纪律约束和廉政管理工作,规定了需要开展谈心谈话、提醒谈话的情形。三是在“五一”前,局党组及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召开节前集体谈话提醒会议,传达贯彻区纪委关于廉政过节相关要求,提醒工作人员严守政治规矩和廉洁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2. 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年初没有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对“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中,明确了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落实了分管领导坚持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同部署、一并落实的具体措施并做出明确规定,对于反馈意见指出的年初、年底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谈心谈话等问题,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便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贯彻落实。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召开2次党风廉政专题工作会议,切实把《细则》落到实处。
(五)财务管理不规范。
1. 2018年9月25日,1名同志到长春培训,多领取三天交通补助;2018年10月14日到10月31日,1名同志到长春培训,多领取16天交通补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回2名同志多领取的交通补助。严格落实《白山市浑江区差旅费管理办法》,收回9月25日长春培训多领取的交通补助3天240元。收回10月14日长春培训多领取交通补助16天1280元,共挽回损失1520元。二是严格履行差旅费核销审核程序,核销前财务科负责人要对相关文件、票据、补助标准、核销单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销。三是分管领导要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工作人员将差旅费管理办法落到实处。
2. 招待费超标,2018年接待上级两人来林业局开展营林质检,7月16日—7月22日共计7天,2人,花费5068元,超过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白山市浑江区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招待费由财务科严格按照《办法》规定把关,分管领导做好监督,杜绝超标准接待问题。
3.购买办公桌椅未计入固定资产。2017年6月购买4450元办公桌椅和铁皮柜未计入固定资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各项规定,将2017年购买的5套办公桌椅3750元,计入固定资产。二是推进固定资产管理常态化,记账员负责固定资产记录工作,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对于新购置、调剂、报废的固定资产及时计入账目。三是财务科负责人负责对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不断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4.2018年9月支付5万元劳务费无合同问题。
整改情况:此款为旱沟村村屯绿化劳务费,劳务人员由旱沟村雇佣,合同由旱沟村签订。现复印旱沟村劳务合同一份存档。严格劳务费支持审核,在支付劳务时,财务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劳务合同相关规定,支付费用,并把劳务合同、相关票据等相关材料一并存档。
5.2017年12月支付5万元防火旗费用没有发票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12月结算防火旗费用5万元,此款为后期支付,金额含在前期发票中,发票附在2017年11月13号凭证后定制防火旗10万元,11月已支付5万元,12月支付后期5万元。规范分期支付费用记录,对于分期支付的费用,出纳员要在发票上注明分期报销金额,并将发票复印件附在各期支付凭证后。
6.2019年5月支付1260元办公费无明细;2019年10月支付450元办公费无明细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出纳员做好明细记录工作,财务负责人做好监督,确保每项费用支出来源清晰明确。
严格财务管理,党组书记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要对财务工作履行监督责任,切实把差旅费、固定资产等方面的管理规定落到实处,杜绝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加强差旅费、接待费管理,财务负责人要加强对各类票据的审核,对于没有文件依据、超时限参加公务活动的费用支出,坚决不予核销。
(六)落实审计整改问题不力问题。
1. 2018年,浑江区审计局对浑江区林业局2015年处理非法开垦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进行了抽查,涉及非法开垦林地卷宗25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卷宗5件问题。
整改情况:责令责任人履行植被恢复责任。局党组组织资源保护管理科人员对各地块进行了复核,对于未完成植被恢复的5块林地于今春全面完成植树造林植被恢复工作。
2.林业局对涉案林地植被恢复情况没有进行监督、监管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监管措施。按照省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区域目标责任制》相关要求,对于非法开垦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破坏森林植被案件,在责令责任人限期恢复植被的同时,将日常监督职责交由当地镇街林业服务站,督促责任人及时履行还林责任,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恢复。
三、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1. 局党组对基层党建工作领导不力,对支部党建工作及组织生活等活动缺少有效监督检查,使得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突出,2017年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浑江区林业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试行)》,细化了组织生活会各个环节的措施,明确了党组对党建工作指导监督职责和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了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二是研究制定了《浑江区林业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试行)》,对民主评议党员方法和标准做出了规定,进一步严肃了党内组织生活。
2. 组织生活制定落实不严格,没有做到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对《组织生活会制度(试行)》的落实,严格按照制度中有关听取意见、深入谈心规定等环节进行落实。
3.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有老好人思想。2019年组织生活会,有2名同志对全局支部党员无任何批评意见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在局党组制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试行)》中,对批评意见提纲内容和格式做了严格规定,增设了支部书记对批评意见提纲的把关环节,对于没有实质性批评意见的,责令从新谈话并撰写批评意见提纲,确保批评环节的严肃性。
(八)民主生活会不够重视问题。
1. 民主生活会上,对领导的批评意见以表扬代替批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制度建设。参照《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浑江区林业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试行)》,制度增设了对批评意见提纲由党组书记把关环节,对于没有实质性批评意见、以表扬代替批评的,提出了批评教育、责令重新撰写等处理措施。
2.2018年度和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没有会前学习、实施方案、签到簿、谈心谈话、批评意见提纲和问题清单及整改时限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落实。《浑江区林业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试行)》中,对会前学习、制定方案、整改落实等关键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落实了党组书记审核把关、分管领导组织实施等措施。制度中增设了对整改落实的监督和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条款,确保真实反映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和整改落实取得的成效。
(九)“三会一课”不规范问题。
1. 支部记录不规范,参会人员、缺席人员均空白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对“三会一课”制度的贯彻执行。局党组研究制定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措施》,对“三会一课”制度逐条进行了细化,规范了会议记录内容、增设了约束记录人和监督人的相关措施,并对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人员的请假程序、签批领导予以了明确,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全面反映会议情况。
2.“三会一课”研究支部工作次数不够,2019年支部会议只记录了讲的课内容,没有支部工作和党员大会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制定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措施》,根本目的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发挥自我革新作用。措施中对于什么时候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什么时候讲的课、会议内容等,都予以了明确,并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监督责任。措施中还增设了纪律约束、会议记录和立卷归档相关条款,严防“三会一课”流于形式。
(十)党组对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重视问题。
1. 党组学习制度不健全,没有学习情况督查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学习制度体系。为切实发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引领作用,切实组织开展好理论中心组学习,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浑江区林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度中增设学习情况监督条款。二是由党组书记负责对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学时管理、个人学习笔记等列为党组书记监督的重要内容,确保理论中心组学习取得实效。
2.2017年和2019年制定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内容不详细,理论中心组学习笔记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党组成员学习笔记的管理。《浑江区林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对党组成员学习笔记做了明确规定:要求理论中心组成员要自行保存集体学习(会议)笔记、自学笔记及自学计划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以便于对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的印证。制度增设了深化学习效果、评估考勤等条款,确保党组成员在理论学习中学深悟透,学出成效。
(十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1. 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分析研判不足,对系统内行业监管不力。2017年以来林业系统共有12人受到党纪政务充分,林业局没有对已处理的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没有达到“以案促改”的效果问题。
整改情况:以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了《浑江区林业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主要目的是加强日常教育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细则中明确了学习教育形式和主要情形,并落实了责任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具体办法,解决了在日常教育方面上级推一推动一动等被动开展工作问题。细则还对警示教育、“以案促改”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典型案例的选择,制定了较为具体的方法步骤,力求达到举一反三、震慑违纪、触动心灵的学习教育效果。
2.对党员在工作中和思想上提醒不及时、不到位,不能起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了谈心谈话责任。在《浑江区林业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中,在明确规定提醒谈话、约谈的时间节点和提醒谈话、约谈领导的同时,还对谈话约谈对象、谈话内容等予以明确,主要有节假日前的集体廉政谈话、新任职人员岗前廉政谈话和对有倾向性问题同志的约谈。对任何一种谈话,都做了触碰实质性问题的约束。另外,为提高细则的可操作性,对于其中的框架式的规定进行了具体化,分别衍生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警示教育制度》和《以案促改制度》,拓展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渠道。
(十二)领导把关不够严格,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问题。
1. 区林业局股级干部选用工作中,存在确定人选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民主推荐集体决定原则。为把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好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林业局党组根据《浑江区股级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浑江区林业局股级干部任用细则(试行)》,对于民主推荐、考察、集体讨论等各个环节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对各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了监督措施,确保在今后的选人用人工作中不出现确定人选问题。
2.公示时间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浑江区林业局股级干部任用细则(试行)》中,对公示责任科室、公示时间(工作日)以及计算公示时间的起止日期都做出了规定并予以明确。
3.文书档案材料归档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文书档案管理。《浑江区林业局股级干部任用细则(试行)》中明确了档案管理措施。对于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形成的所有材料,由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人员,严格按照《浑江区股级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存档要求,搜集、整理、保存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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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白山市浑江区林业局党组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