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12月2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浑江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4月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工作与国家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1. 局党组对全区财政事业总体性、系统性谋划不够,工作还主要停留于完成指标性任务层面,对财政收支均衡预算、转移性资金管理、项目资金支出管理等研究不多,指导不够到位;预算编制与非税收入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存量资金管理使用紧密结合上,思路不宽,手段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2021年全区财政运行各项收支情况进行通报,增收节支取得一定成效;二是按照吉林省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实施方案的要求,参照全省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实施浑江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计划在6月末,完成新旧系统衔接和使用培训,完成试点单位和所有预算单位上线运行。
2.专项资金拨付较慢,监督力度不够。由于项目的立项、批复、规划、设计、政府采购、招投标、评审验收等审批环节手续周期较长,造成有的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专项资金由财政拨出后,下面主管单位层层下拨,游离于财政监督之外,致使一些资金在使用管理上缺乏监督约束,层层监管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监管水平,压缩立项,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相关业务,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用最短时间完成资金拨付。一是依托“政采云”平台推进政府采购方式全流程电子化,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二是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防止国有资产在处置中流失,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三是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将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纳入对应应缴管理系统,通过业务部门行之有效手段,达到存量资金管理使用紧密结合。四是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测试普遍分数不高,领导班子4人参加答题,平均分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安排,并针对反馈意见里提出的领导班子平均分不高问题做了相关安排,成立财政局党组读书班集中学习4次,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着力提高党组成员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党组成员笔答有关十九大精神基本内容试卷,巩固主要知识点,强化学习效果;三是完善修改《财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四是党组成员在读书班认认真真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原文并做好学习笔记,达到学懂弄通效果;五是结合工作实际,局党组成员每人撰写一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心得体会,达到学用结合。
2.学习停留在表面上,个别党员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缺乏学习的自觉性,领导干部以业务工作忙为理由,缺少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不能全面系统的掌握理论知识。
整改情况:一是支委会完善修改《财政局党员学习制度》,每月一周的周四下午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规党纪、法律法规集中学习;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宣讲,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三是会后要求全员做好学习笔记,目前,30名党员知识测评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有效提升了全体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
1.2017—2019年未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未就党风廉政工作进行部署、落实。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认为处在最基层,没多大权利,忽视了组织监督制度的必要性。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召开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就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2021年全年党风廉政工作进行部署,切实提高财政干部政治觉悟,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三是开始建立区管干部廉政档案,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完善区管干部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干部廉洁从俭的行为规则、品德修养和党性观念。
2.开展干部警示教育工作流于形式。计划开展的一些红色教育、警示教育活动,实际上没有开展。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作用发挥也不明显。近三年财政局3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均未在党员大会或机关干部大会上宣布。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警示教育中的反面典型案例,党员干部受到很大触动,感受到当今社会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加强自身思想作风、遵守廉洁自律、搞好权力运行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对党员干部们进行红色教育,使全局机关干部进一步坚定了红色领航的理想信念,增强干部队伍的学习力、凝聚力、战斗力;三是财政局机关干部大会上对3名同志的处分情况进行了通报,再次强调财务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的重要性。
(二) 监督执行工作纪律有时“宽、松、软”。
请销假、签到制度管理不严格、不规范,请假条有时没有科长和分管领导签字,签到有代签现象,个别工作人员有时迟到早退。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考勤制度抓得较松的问题,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二是 通过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干部大会,再次强调机关工作纪律,并宣布严格执行机关工作纪律的新要求;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执行工作纪律长效机制,完善《浑江区财政局考勤制度》,严格签到制度管理,为防止发生领导签字不全、代签和迟到早退现象再次发生。截止6月30日,制度执行1个月,请销假、签到制度管理不严格、不规范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领导把关不够严格,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
区财政局股级选用工作中,存在先行确定人选;推荐情况统计不准确;考察材料过于简单;廉洁自律情况说明未进行双签字;公示期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总结并整理2019年股级干部选拔整改材料;二是组织负责人事管理的同志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条例》和《浑江区股级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三是在专题党组会上明确了在今后的选人用人过程中,要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进行全方面、多角度考察评价,严格把好干部选用的政治关、品行关、廉政关。
(二) 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1.2017年—2019年年初财政局党组均未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党组成员普遍认为党建工作就是党支部工作,未就党建工作进行系统的部署和安排。
整改情况: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同时党组会上结合党组工作职能,讨论研究由一名党组成员负责党组具体工作,配合党组书记抓好党建工作;最后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并制定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并指出三条保障措施:一是落实党组党建主体责任,强化党建任务分解落实;二是强化机关党建推进机制;三是由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2.贯彻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得不扎实,不细致,存在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让步于其他业务工作会议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检查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存在的问题,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探索建立党建工作的倒逼机制,用好党建考核的“指挥棒”。二是党组召开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会议,研究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问题,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三) 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严格。
1.应由党组会研究决策事项在局务会研究决定。如2017年调整镇街财政所长、2018年研究扫黑除恶工作、2019年研究调整科室人员在局务会研究。
整改情况:通过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讨论在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严格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在党组会上针对研究的事情,严格按照民主决策程序进行,坚决杜绝“一言堂”的情况;二是召开党组会针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逐条研读学习,提高认识,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三是会上以《党组议事规则》为依据,通过组织学习、讨论等多个环节,研究制定了《浑江区财政局局务会会议制度》。
2.存在“一言堂”倾向。2017、2018年度党组研究人事调整、推荐副局级人选、推荐后备干部缺少酝酿讨论过程,人选由一把手直接提出。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存在一把手“一言堂”倾向的问题,对选人用人有关的文件进一步学习,对选人用人的程序高度重视,在推荐后备干部时,要充分酝酿讨论,多角度测评考察;二是组织党组成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条例》和《浑江区股级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浑江区干部任免管理办法》;三是 在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浑江区干部任免管理办法,履行选人用人制度。
(四)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1.会议性质混淆,有的记录为党员大会,实际为党课内容,部分会议记录未体现会议性质。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组织支委会成员学习《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关于“三会一课”会议频次、职权、一般程序和会议记录等内容,从根源上提高支部委员整体素质,提升支部党建工作水平;二是财政局党支部出台《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支委监督机制办法》,从机制上完善管理长效三会一课制度效果。
2.有的会议真实性不强。有的领导讲党课,但党员学习笔记中没有体现;有的党课、组织生活会记录为本人列席或参会并发言,而实际本人并未参加;多次会议体现同一人记录,但笔体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支部整改方案要求,支部从2021年起,将季度党课内容体现在党员“三会一课”学习笔记中。二是支部组织委员将上述内容记载在三会一课记录本上,体现真实性。
(五)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材料存在抄袭、照搬现象。
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材料《坚守信仰不忘初心发言稿》七人基本相同;“主题党日+”活动《读苦难辉煌心得体会》《“看榜样、学榜样”心得体会》《读<红岩>心得体会》多人雷同。
整改情况:经支部自查,一是确定7人在2017年《坚守信仰不忘初心发言稿》内容基本相同;同时确定费5人《读苦难辉煌心得体会》内容基本相同;确定2人《“看榜样、学榜样”心得体会》内容基本相同,确定5人《读<红岩>心得体会》雷同。支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对上述存在问题党员开展集中批评,并对全体党员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召开党员大会,建立长效反抄袭、照搬材料监督机制,包括:诫勉谈话提醒制和党内监督程序制。如再发现以上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规范。2017年—2019年民主生活会,有的会前未开展征求意见、未制定班子和个人问题清单及整改时限表、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17和2018两年度存在民主生活会同一人发言材料、同一人批评意见提纲、两年度的班子对照材料雷同现象。2017年—2019年组织生活会,均没有开展会前征求意见,有的会议未制定问题整改清单,有的会议未开展谈心谈话;个人发言材料抄袭拼凑、网上下载痕迹严重,同一次会议多人发言提纲、同一次会议两人问题清单雷同,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有的发言提纲内容乱码,无法阅读,组织生活会召开的真实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出民主生活会应当直面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敢于动真碰硬,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使民主生活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建立长效反抄袭、照搬材料监督机制,包括:诫勉谈话提醒制和党内监督程序制。党支部委员负责所辖小组党员监督,坚决杜绝抄袭、照搬材料现象。三是梳理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材料,一名发言提纲内容乱码无法阅读,现已补齐材料重新归档。
2.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深入。有时缺乏当面批评的勇气,打不开情面,如面对他人的缺点和问题,经常以提醒代替批评,缺少了批评的力度,达不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情况:通过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存在的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不够深入问题,应当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同时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开好组织生活会进行培训,重点突出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内容的实物讲解,达到党员三个明确:一是明确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是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支部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的重要方式,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的有效方法;二是明确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需要;三是明确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促进党员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起到重要作用。
(七) 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不严肃。
2019年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划票不规范,几张测评票只评议了优秀党员,对其他党员没有评议是合格、基本合格还是不合格,无法确定等次。
整改情况: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员开好组织生活会进行培训,支部书记作检讨发言,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支部委员分工,抓好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日常管理,坚决杜绝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确有划票不规范现象再次发生;二是提高支部委员责任落实;三是严格律己,加强自身政治学习,致力提高党建水平,带动支部委员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召开支委会,提出建立《财政局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长效监督机制》,严格党支部民主评议工作,落实支部委员的工作分工。支部党员30人分3组,每组10人,由支部委员任组长,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工作分工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八)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2019年接受预备党员会议记录混乱,出现预备党员姓名张冠李戴现象;2019年3月1日支委会研究某人为积极分子,3月11日有党员划票的汇总票,共36人划票,但在三会一课记录本上没有记录,会议召开真实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支部委员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党支部出台《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支委监督机制办法》,明确规定支部组织委员记录和支部书记抽查三会一课记录本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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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白山市浑江区财政局党组
2021 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