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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白山市浑江区委编办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8/11 阅读次数:1795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2日至12月2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浑江区委编办进行了巡察。3月3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编制工作政策宣传解读不到位。

1. 对机构编制工作政策的宣传解读方面没有深入开展,导致部分单位无视“三定”方案的严肃性,随意抽调其他单位人员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6月10日制定下发了规性文件《关于严格执行“三定”规定的通知》(浑江编办发[2021]36号),使各部门了解“三定方案”的严肃性。同时,积极主动向来咨询或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宣传机构编制政策,解决部门(单位)工作中遇到的机构编制疑难问题,切实提升了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配合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严格执行《白山市浑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浑江组联发[2017]6号),加强了借调人员的管理。

2. 在涉及到机构改革之类重要工作时,有的部门不能站在全局角度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片面强调自身利益,给编制工作带来干扰和困难。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浑江区官方微信公众号向各部门、公众发布重大机构编制改革事项、机构编制工作动态,使全区各部门深入了解全区机构编制政策及机构编制工作,促进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发展。二是购买《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向全区各镇街、各部门发放,共计发放《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资料59份,实现《条例》宣传全覆盖,切实提高了各镇街、各部门(单位)对机构编制政策要求的知晓率。三是2021年4月12日,举办浑江区编外人员专项调查工作培训会,各镇街、各部门(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共计58人参加了培训;2021年6月23日,举办浑江区机构编制“信息核准”专项行动工作培训会,各镇街、各部门(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共计61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指导各部门(单位)做好相关机构编制工作事项。

(二) 脱贫攻坚工作不深入。

1. 有的党员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单位全员参与的氛围没有形成,扶贫方式单一,缺乏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整改情况:一是4月30日组织机关干部17人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并通报了本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进展;二是重新调整安排了扶贫工作组,保证单位全体机关干部分批次深入包保贫困户,增加脱贫攻坚工作参与度。4月29日分管领导带领机关干部前往贫困户家,帮助其打扫院子、整理室内卫生、清除田间杂草等;三是扶贫工作人员与企业沟通协调,为包保贫困户解决落实了工作问题,我办从短期的物质扶贫转化为长期的脱贫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了贫困户脱贫的问题。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办公用品购买、办公经费使用不规范。

1. 单位办公用品使用存在超标现象,购买及发放过程缺少必要的凭据。比如:2017年12月28号凭证,购买苏打水、矿泉水花费2788元,2018年12月18号凭证,网上购买苏打水、矿泉水花费3480元,均无用水说明及发放明细。

整改情况:一是4月23日、4月30日组织全办工作人员共17人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白山市浑江区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二是建立健全了《经费支出和审批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对购买办公用品全流程进行要求,新制定《办公用品购买申请审批单》《邮寄申请审批单》《印刷品申请审批单》《办公用品领用明细表》《饮用水领用明细表》,保证采购各环节有申请、有审批、有依据、有结果。三是明确办公用品由综合科相关人员经办采购,原则上不再进行网上购买办公用品。

2. 2017年12月34号凭证,赴杨靖宇烈士陵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现金支付活动经费3414元。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经费支出和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现金使用,无论金额大小需经手人、财务人员初审、分管财务领导签批,超过1000元的支出必须实行转账结算,单价经费支出超过2000元的,需报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同意后,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二是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4月27日由审计小组讨论《中共白山市浑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5月10日召开主任办公会通过审计报告,6月25日出具审计报告,加强了对财务进行常态化的管理和监督。

(二)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1. 存在未履行事前审批手续、审批手续签字不全、报销附件不齐全、票据不规范、白条列支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差旅费管理制度》《公务接待费管理制度》《印刷费用管理制度》《会议经费管理制度》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对报销全流程进行明确规定,制定《公务外出申请单》《下乡申请单》《公务接待审批单》等,并在工作中严格履行报销程序。二是4月30日召开了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将财务制度传达给工作人员,保证了全办工作人员知晓。三是针对以往域外培训会议缺少文件的问题,没有文件的形成了书面情况说明,对已提出的问题作出补充材料或情况说明,并已留存。四是4月20日、5月18日、6月1日组织财务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政府会计实务》《现金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制度,通过制度指导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办理业务,提高了财务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五是强调如因财务工作人员疏忽,再发生此类问题,根据相关财务制度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如因分管财务领导监督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此类问题,由一把手对分管财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三)公车管理不到位。

1. 在单位公车使用管理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使用记录不全,审批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我办于4月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就车辆管理、车辆保养与维修、车辆燃油管理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照管理制度。二是分管领导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申请单》《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表》《公务用车维修申请表》等公务用车工作程序,确保公车公用,公车运行费用合理,公车管理严格规范。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1. 一些党务工作的开展和一些支部的重大事项没有经过支委会研究,比如:2018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支部书记改选事宜、2019年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和召开组织生活会事宜,均未召开支委会进行安排部署; 一些需要全体党员讨论并民主表决的事项,没有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研究表决,比如:2019年预备党员转正事宜,未召开党员大会表决通过,违反了党员发展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4月份党员学习,组织全办党员干部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三会一课”制度。二是上半年召开支部党员大会6次、支部委员会8次、讲党课2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制度要求按时、按次数开会,涉及2021年党员发展对象相关事宜,4月2日通过支委会研究安排,4月6日再通过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表决推荐。三是每次召开会议后,按照规定3天之内整理好会议内容,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

2. 讲党课质量不高,大多都是读文件、讲理论,泛泛而谈,达不到预期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整理出上级下发的《优秀专题党课讲稿汇编》《浑江区基层党员党性教育党课讲稿汇编》等书籍,党员领导干部轮流翻阅学习。二是结合实际,尽可能丰富党课形式,在讲理论的同时,可以配合图片、音视频、PPT来增强党课的吸引力说服力。三是上党课、讲党课的内容要紧密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聚焦党员干部们关心的理论问题、现实问题、热点问题,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1. 党员干部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有偏差。相关会议材料存在抄袭现象,比如: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雷同,学习郑德荣、学习黄大年和学习靖宇法院支部三个专题组织生活会,多名同志个人发言提纲内容一样,有的领导同志2017年度和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针对材料雷同问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存在材料雷同的4名党员进行自我剖析,其他5名党员结合自身谈认识做表态。二是支部书记、副书记对组织生活会上的党员材料进行审查,横向对比近期会议的所有材料,纵向对比历年来的会议材料;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区委编办主任对其他领导干部的材料进行审查,杜绝雷同问题。

2. 会前谈心谈话没有认真开展,比如: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只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与其他同志进行了谈话,其他人互相之间没有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在接到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通知后,第一时间召开会议,明确会前准备事项、会议程序及各环节的要求,确保会议规范、严肃,不落环节。二是明确谈话要求,民主生活会前做到“三必谈”,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必谈,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应谈尽谈,同时要带着问题谈、敞开心扉谈、出以公心谈,切实加强谈心谈话质量。

3.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严肃,辣味不足,多年来都是一套说辞,比如:2017年度与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很多同志批评意见都一样。

整改情况:一是在针对材料雷同问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组织9名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使全体党员了解关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明确要求。二是支部书记、副书记在会前对参会人员的批评意见进行了预审,避免历年意见雷同,确保批评意见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三)支部活动开展不严肃、形式化。

1. 从一些相关材料上看,有一些活动表面开展的有模有样、热热闹闹,但实际开展过程不严肃,效果不如人意,比如: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很多同志的照片反复使用,上个季度用完了下季度接着用,组团式活动用完了,分散式活动接着用,明显存在虚假行为。

整改情况:一是由支部副书记和纪检委员认真查阅支部的每位党员“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材料,通过仔细摸清问题症结,为整改时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要求打下了基础。二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4月30日召开会议,针对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支部领导再次强调了活动要求。三是按照要求,党支部每次开展活动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活动记录的整理,加强支部活动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在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知识竞赛、党风廉政知识测试中,只答题没有批分,失去了竞赛意义。

整改情况:党支部委员会在认真反思知识竞赛和测试存在“走形式”问题的前提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办于6月17日开展了党建党史知识测试活动,进一步夯实了党员政治理论基础。知识测试后,通过对党员的测试成绩单进行公示,切实提高活动实效。

3. 主题党日活动不严谨,2020年1月16日,补选支部委员的党员大会当作了主题党日活动来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支部委员根据“三会一课”制度、“两学一做”活动、“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及其他临时性文件,整理出了全年各项会议和活动清单,通过梳理清单区分了支部会议和活动,有效避免了混淆会议和活动。二是从实际情况出发,开展形式多样的支部和党员活动,4月份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电影《秀美人生》,5月份组织全体党员观看《党史故事100讲》,6月份组织党建党史知识测试,与七道江会议纪念馆联系确定7月1日组织党员干部到七道江会议旧址进行参观学习、重温入党誓词,提前谋划、精心部署多形式的党内活动。

4.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存在缺少动议环节,拟任人选确定考察对象审核表缺少签字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4月30日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组织部下发的《浑江区股级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浑江组联[2014]3号),使广大机关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了解,更加支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二是主管人事工作的副主任与具体工作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文件政策,正确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记录及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切实做到了学深、学透。三是在我办4月份进行的股级干部任免工作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按步骤操作、不缺少程序,全体工作人员参与民主推荐和投票表决,并对投票表决结果进行公示,逐步实现了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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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白山市浑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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