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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风问题举报设置目的
通过受理和调查、核实、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搭建党员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二、受理内容及范围
(一)应当由浑江区纪委受理的群众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应当由浑江区纪委受理的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三)应当由浑江区纪委受理的群众对委局各部门职责范围内其他信访事项的投诉举报。
三、投诉举报邮件的核实与回复
(一)对提供直接、有用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实名或匿名举报邮件,将依据查办信访案件有关规定,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予以邮箱回复。
(二)对未能提供直接、有用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实名或匿名举报邮件,通知投诉举报人尽快提供与举报主张相关的证据材料,待查收回复的相关证据材料后,视情组织调查核实并予以邮箱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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