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5日至12月2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浑江区委浑江区人民政府信访局进行了巡察。4月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浑江区委浑江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社会公开。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
1. 工作安排不到位。扫黑除恶三年计划中三个年度有不同的工作安排,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2019实施方案除领导小组有变动外,其他内容完全一样。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扫黑除恶知识不认真,应知应会测试由别人替答。
整改情况:
①局班子成员深入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信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实际制定了《信访局2021年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
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已于4月15日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业务培训。
2. 线索摸排不够认真。信访局没有深入到镇、街及社区、村进行实地摸排情况,线索主要靠基层上报,分析研判方式过于单一。
整改情况:
①2021年第二季度已深入基层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排查,对易发生“涉黑涉恶”的地方、行业和领域, 加大排查力度,深挖线索。
②完善了《浑江区信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制度》,要求接待人员在接待过程中遇到凡是涉及或有可能涉及以各种名义(如房屋征收、征地、租地)进行信访活动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的有关线索,均要予以深入询查,并对相应信访案件单独立案成卷,连同询查线索一并移交浑江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登记、备案。
(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测试,8名党员参加测试,3人及格,及格率为37%。
整改情况:
①严格按照《浑江区信访局2021年度“两学一做”学习计划》进行学习,每周三下午3点定时开展学习。集中整改期内,共进行集中学习10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简史》、十九大应知应会内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教育动员会上的讲话等内容。
②已于6月16日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一次十九大应知应会测试,经过学习,所有党员均能达到90分以上。
2. 有的领导班子成员对“两个维护”理解不够准确,有的不知道“两个维护”的具体内容,有的中层干部对“两学一做”内容不了解。
整改情况:
①4月14日党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党员召开党员大会,带领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了“两个维护”、“四个自信”、“四个意识”等内容,会上每名党员对“两个维护”提出了自己的理解,党支部书记徐勇要求全体党员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学习不能只停留在表面,要进行深入学,将理论知识和实践相结合。
②严格按照《浑江区信访局2021年度“两学一做”学习计划》进行学习,每周三下午3点定时开展学习。集中整改期内,共进行集中学习10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简史》、十九大应知应会内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教育动员会上的讲话等内容。
3. 学习停留在表面上,对原文原著读的少,个别党员集中学习时找理由推脱,不参加学习,学习不能入脑入心。
整改情况:
进一步规范落实了《浑江区信访局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以党史学习教育的开展为基础,紧密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4月29日开展参观四保临江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5月12日,党支部书记徐勇同志带头进行了党史内容党课的学习,5月26日集中观看红色电影《建党伟业》,6月1日邀请区红色宣讲团唐鹏浩同志来信访局进行红色宣讲。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不够到位
1. 信访局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近三年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未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班子成员普遍认为,信访局工作没有廉政风险点,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认识不够充分。开展警示教育不够。对信访干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及接待上访群众偶尔出现的态度生冷现象,提醒教育不够,2019年信访局一名干部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处罚。
整改情况:
①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党支部书记、信访局局长对信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并强调信访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不够到位,要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信访局局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好分管领导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责任。
②制定了《浑江区信访局干部谈心谈话提醒制度》,坚持党内谈话制度,2021年劳动节、端午节均进行了节前廉政提醒谈话。
③于6月24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二) 整治“四风”力度不够
1. 存在文风不正现象。党建材料网上下载、抄袭拼凑。如有的同志《观看榜样心得体会》网上下载痕迹都不删除,就直接上交,有的《观看国庆阅兵体会》除署名不同外,其他内容雷同。
整改情况:
①党支部于4月16日组织全体党员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将心得体会、讨论发言稿等存在网上下载、抄袭的在会上进行了通报。
②制定了《浑江区信访局材料预审制度》,制度规定单位的工作方案、意识形态、扫黑除恶、党建等材料等,先由责任科室的责任人员进行初稿撰写,按规定程序由科室科长、科室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把关,并签署材料预审单,避免材料抄袭的问题。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1. 2018年6月22日,领导干部去杭州参加培训核销机票2260元,后面未附文件。
整改情况:
①未附杭州培训文件问题,我局财务人员在巡察反馈后在档案文件中查找该文件,并将此文件附于核销单据后面。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管领导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对未按规定或报销手续不全的报销项目将一律不予报销。
②局领导要求财务人员对今后的财务报销项目,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由会计、出纳率先把好第一关,初审后经经手人签字交由主管领导审核准确无误签字后方可履行报销项目程序,对未按规定或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③积极参与财政局组织的财务方面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对我局财务人员进行强化业务理论学习,从而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四)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格
1. 2017年5月24日,修车720元无配件明细;领用库存物品硬盘、隔离卡各5个,共计4200元,只有物品领用单没有当时购入发票;2019年7月29日,费用报销单报销金额大写贰拾叁元整,小写230.00元,大小写不一致。
整改情况:
①主管领导责令办公室在今后出具的车辆维修与保养发票中必须体现维修状况及更换配件明细,同时要求局内专职司机必须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维修管理制度》执行。
②分管领导要求在物品领用发放方面,要严格按照《物品领用发放制度》,对每次发放的物品建立好发放明细,并由领取人签字,单位相关人员留存备案。
③主管领导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要求,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领导把关不够严格,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
1. 区委区政府信访局股级选用工作中,存在考察材料过于简单、考察组成员未签字;《拟任人选考察对象确定审核表》领导未签字;廉洁自律情况说明缺少签字和盖章;公示时间不足等问题。
整改情况:
巡察反馈后,主管领导高度重视股级干部任免问题。责令办公室对2017-2019年股级干部任用文书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完善,发现问题及时改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有效,同时在股级干部任用问题上将严格落实浑江组联发【2021】7号股级干部任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股级干部的任免工作。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认真贯彻落实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法规制度,努力提升股级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股级干部任免工作程序。
(二) 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1. 单位领导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2017-2019年,单位一把手述职述廉报告中,均未提及谋划、落实党建工作的内容。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真实性不强,有讲稿,但党员学习笔记中没有体现。
整改情况:
①局支部书记、局长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每月召开支委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021共召开6次支委会,四次党员大会,研究了两名发展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三名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会议,党史教育动员部署会等党建相关工作。
②5月12日,党支部书记徐勇同志带头进行了党史内容党课的学习。
2. 党组织活动开展不到位。“主题党日+”没有完全按实施方案开展,活动形式不够丰富,党课质量不高,缺乏时代特点,达不到预期的学习效果。
整改情况:
以党史学习教育的开展为基础,紧密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4月25日参加了区直机关拔河比赛;4月29日开展参观四保临江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5月12日,党支部书记徐勇同志带头进行了党史内容党课的学习,5月26日集中观看红色电影《建党伟业》,6月1日邀请区红色宣讲团唐鹏浩同志来信访局进行红色宣讲;6月21日参加了党工委组织的演讲比赛,6月23日组织部分党员参观了白山.交通图画展,6月28日参加了党工委组织的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
(三)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落实存在薄弱环节
1. 材料存在抄袭现象。如《学习七道江会议精神和江源区孙家堡子街道民强社区老党员党小组先进事迹活动讨论发言稿》多人雷同,《为民实干担当 勤勉敬业奉献 讨论稿》多人雷同。
整改情况:
①党支部于4月16日组织全体党员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将心得体会、讨论发言稿等存在网上下载、抄袭的党员在会上进行了通报。
②制定了《浑江区信访局材料预审制度》,制度规定单位的工作方案、意识形态、扫黑除恶、党建等材料等,先由责任科室的责任人员进行初稿撰写,按规定程序由科室科长、科室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把关,并签署材料预审单,避免材料抄袭的问题。
2. 学习的真实性不强,签到簿存在复印现象。如:《迎接十九大 做合格党员》党课与《为民实干担当 勤勉敬业奉献》党课签到簿是复印同一份,2017年8月23日、9月6日、9月13日学习签到簿为复印同一份。
整改情况:
4月21日组织全体党员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了《浑江区信访局学习制度》、《浑江区信访局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书记徐勇对签到问题提出明确要求,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议签到和各项学习签到,要求必须本人签字,不允许代签现象,签到簿与会议、学习材料装订归档。
3. 活动照片存在造假现象。如:2017年7月19日、8月2日、8月9日学习活动照片相同。
整改情况:
党支部于5月4日召开支部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党支部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图片整理,所有活动照片、会议照片第一时间进行整理归档。
(四) 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1. 机关支部虽能定期召开支委会,但会议记录内容过于简单笼统,无实际内容,会议性质混乱,支委会记录体现全体党员上党课内容,会议参加人员只标注范围,未体现具体人员姓名,2018年、2019年多次支委会只有4人参加。
整改情况:
①严格执行《浑江区信访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2021年,共召开支委会6次,党员大会4次,党课2次。
②党支部对2017-2019年三会一课制度、会议记录进行自查,形成了自查报告,明确要求规范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内容要详细,会议性质要清晰,避免过于简单笼统的会议记录。
(五)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 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形式化。2017年—2019年民主生活会,有的会议未开展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有的会议未开展互相批评、未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和总结表态发言,民主生活会均没有党员个人签名。2017年两次会议同一个人问题清单及整改时限表雷同;2017和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上年度整改落实情况内容雷同。
2017年—2019年组织生活会,有的会议未开展谈心谈话,有的会议未开展互相批评,未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和缺少会议记录;多次会议记录时间混乱,会议记录与签到薄时间不符;学习郑德荣专题组织生活会和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两次不同会议同一人批评意见提纲雷同;学习靖宇县法院专题组织生活会与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两次不同会议的批评意见提纲雷同;同一次会议上两人对照检查大部分雷同;2017年学习黄大年同志为专题的组织生活会签到薄是复印件且签到人数比党员人数多出数名,组织生活会的真实性不强。
整改情况:
①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流程。会前开展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会上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和进行表态发言。
②规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与签到,会议记录时间要和签到簿吻合,会议记录内容要详细。
③制定了《浑江区信访局材料预审制度》,按规定程序材料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把关。加强党支部对所有党员的监督管理作用,对党员上报的组织生活会的材料,党支部要进行严格的把关,审阅。
(六) “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
1. 2017年推荐后备干部程序未体现酝酿过程、推荐理由;任命办公室主任、上报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缺少酝酿讨论过程;发放信访救助资金无讨论、表决过程;2018年股级干部任免缺少领导班子讨论过程。
整改情况:
①明确干部职位与任职条件,严格按照浑江组联发【2021】7号股级干部任用管理办法执行。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健全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严格议事程序,充分发挥局党支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提高局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②细化“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关全局的重大工作决策,都要坚持局党支部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坚决不能再出现巡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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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浑江区委浑江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