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部、群众来区纪委监委机关办事,第一个接触、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使用文明用语,不准不理不睬,视而不见,问而不答,或以“不知道”、“不了解”、“不归我管”等为由推脱或敷衍问询。
3.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室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和业务工作要求,热心及时给予办理,不能立即办理和不能办理的,要耐心细致地解释和按有关政策规定说明情况。
4.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室职责范围的事及所办事项不属于本部门业务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向办事人员耐心说明应承办的室或部门,属于业务不明确或不清楚承办室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尽快协调解决。
5.属电话咨询的,接听电话的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通话时要使用文明用语,耐心、热情解答所咨询事宜;不属于所在室职责范围的事,应告知其有关的室和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