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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纪委关于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12/29 阅读次数:2134

 

2021年元旦、春节“两节”将至,为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全区党员干部文明过节、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疫情防控

各镇街、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全体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相关要求,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作为节日期间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全区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减少外出、减少人员聚集,外出归来或外地亲属特别是重点地区亲属返白要第一时间按要求向所在单位、村、社区进行报备或居家隔离,严禁虚报瞒报,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廉洁意识

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的易发多发时段,也是各单位(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节点。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驰而不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弘扬新风正气。要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在纠治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上持续用力,督促党员干部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结合节日期间“四风”共性问题、多发问题,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强化约束。

三、严明纪律规定,强化责任担当

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节日病”。

●严禁违规发放节日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违规用公款相互宴请、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用公款印制、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及其他礼品、微信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金、消费卡等;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聚餐;

●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等活动;

●严禁参与赌博;

●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紧盯问题隐患,严肃执纪问责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四种形态”,既紧盯“四风”老问题,又瞄准新表现新动向,重点围绕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浑江区纪委监委将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对节日期间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严肃进行追责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各镇(街)纪(工)委、各派驻(出)机构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履职尽责,做好警示提醒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两节”节日期间紧盯“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有关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及时核查处置、上报结果。节日过后要及时对本单位(部门)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分别于2021年元旦、春节、结束后5日内,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网址:http://www.12388.gov.cn
 

中共白山市浑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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