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崇廉尚俭社会氛围,树立文明节俭节日新风,浑江区纪委监委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提出“七个严禁”。
1.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2.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3.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4.严禁借祭扫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各类酒局、饭局;
5.严禁在祭扫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6.严禁值班值守人员脱岗、空岗、漏岗、电话不畅通和酒后上岗;
7.严禁酒驾醉驾及发生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诚挚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争当“四风”监督员,让监督“探头”无处不在,使“四风”问题无处遁形。浑江区纪委监委将认真受理投诉举报,持续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网址:http://jilin.12388.gov.cn/baishanshi/hunjiangqu/
监督举报微信平台:进入“廉洁浑江”公众号→点击下方“举报”
中共白山市浑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白山市浑江区监察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