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坚决杜绝各种封建迷信、奢侈浪费行为,崇尚节俭、文明、绿色、健康的祭扫新风,积极培育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浑江区纪委监委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提出“八个严禁”。
一、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相互宴请等活动;
二、严禁在私人祭祀扫墓、走亲访友期间接受下级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住宿及赠送的礼品礼金等;
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四、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各类酒局、饭局;
五、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做到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六、严禁发生酒驾、醉驾、涉赌、涉毒等违法行为;
七、严禁节日期间值班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或值班电话不畅通;
八、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违反随意烧纸、烧香等有关防火规定。
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网址:
http://jilin.12388.gov.cn/baishanshi/hunjiang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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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白山市浑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白山市浑江区监察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