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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完成进驻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5/19 阅读次数:1287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截至5月18日,三届区委第二轮巡察3个区委巡察组完成进驻工作。

经区委批准,三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对区妇女联合会、共青团浑江区委员会、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4个部门(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河口街道河口村、板石街道金英村开展提级巡察;对六道江镇、七道江镇、红土崖镇、三道沟镇、河口街道、板石街道6个镇(街)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专题巡察。

在进驻动员会上,区委各巡察组组长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调要充分认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被巡察部门(单位)要强化政治担当,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区委巡察组工作。区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更加强化震慑作用,更加突出标本兼治,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充分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督促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部署要求上来,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不折不扣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全面接受政治监督和“政治体检”。

巡察期间设专门信访联系电话、邮政信箱。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区委巡察工作规则》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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