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坚决杜绝各种封建迷信、奢侈浪费行为,崇尚节俭、文明、绿色、健康的祭扫新风,积极培育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浑江区纪委监委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提出“六严禁”:
一、严禁公款报销个人祭祀费用;
二、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参与祭祀以及踏青、游玩、探亲等活动;
三、严禁以任何形式用公款吃喝宴请或组织隐蔽聚会;
四、严禁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和不文明祭奠行为;
五、严禁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或低俗祭祀活动;
六、严禁酒驾、醉驾、赌博等违法行为。
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有关规定,深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引导,通过多种形式提要求、明责任,督促引导广大干部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引领全区树立良好的文明祭祀新风。
浑江区纪委监委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