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两节”将至,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地生根,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全区党员干部文明过节、廉洁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提出“十个严禁”,请各地各部门认真遵守。
1. 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2. 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水果、土特产等节礼;
3. 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烟酒;
4.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隐蔽场所用公款吃喝;
5. 严禁假借考察、培训、招商等名义公款旅游;
6. 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
7. 严禁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8. 严禁违规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
9.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10. 严禁组织、参与其他违规违纪活动。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国庆节、中秋节期间有关纪律规定落实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积极部署、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认真组织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用狠劲、出实招,让“四风”问题无藏身之处。要坚持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违规违纪行为。
举报电话:12388
中共白山市浑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白山市浑江区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