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守住节点,寸步不让,防止“四风”反弹,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浑江区纪委监委派出区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对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党工委、区编办等10个综合监督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公职人员开展了节前谈话提醒,进一步筑牢节日作风纪律防线。
谈话中,该纪检监察工委要求各综合监督部门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及时传达区纪委监委《关于清明节、劳动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给党员干部“扯扯袖子”、“清清脑子”,让他们在清明节期间紧绷“廉洁”弦,管好自己,管好下属,确保“十个严禁”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同时,该纪检监察工委还利用微信平台发送廉政微提醒和“2020清明祭英烈网络祭扫”活动链接,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出倡议。
树立新风
倡议党员干部带头采取敬献鲜花、种植纪念树、网上祭奠等形式追思先人,自觉弘扬文明、节俭、绿色的祭祀新风。
倡导安全
倡议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因新冠肺炎疫情尚未解除,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安全意识,节日出行佩戴口罩,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祭扫活动,防止疫情扩散和反复。
传承家风
倡议党员干部在清明节时讲述先辈英烈故事,激励后辈奋发图强,让大家时刻铭记好家风,传承好家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