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的重要论断。纪检监察机关要贯彻四次全会精神,履职尽责,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坚定不移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针方略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各方面。
明纪树规,严厉惩处,突出“不敢腐”的震慑。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保持定力、稳中求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惩治腐败取得了新的成效。正风肃纪反腐没有休止符,纪检监察机关要一以贯之坚持惩治腐败不放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加大对涉黑涉恶、扶贫领域、民生领域等方面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让腐败分子落入纪网法网,在党内没有任何藏身之地,突出“不敢腐”的震慑,增强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
强化监督,保障执行,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擘画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确保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抓住监督第一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习惯规范、公正、干净地行使权力,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滋养初心,筑牢防线,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全面从严治党不能一蹴而就,让“不想腐”成为一种自觉要久久为功,抓长抓常。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把好思想上的“总开关”。要加强党性锤炼,在重温党的历史、坚定党的理想、牢记党的宗旨过程中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要加强纪法教育,教育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楷模。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真正筑牢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使“不想腐”成为思维习惯和价值取向,升华为廉洁从政的政治操守,转化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不”机制贯穿着纪律、法律、制度、规矩、理想、道德要求,是一个整体,相互融合、交互作用、有机统一,唯有深刻把握三者的内在联系,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结合起来,真正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求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各方面,才能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浑江区纪委监委 赵堇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