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各种节日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到了多发期,党员干部要接受人情关、廉洁关的双重考验,为及时给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打好“预防针”,增强“免疫力”,浑江区纪委监委就强化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发出通知,就做好“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坚决做到一寸不让,确保廉洁过“双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政治生态实际,紧盯元旦、春节期间容易发生的“四风”问题,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二、督促落实责任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督促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其采取印发廉洁过节通知、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组织约谈等措施,向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敲警钟,把正风肃纪、廉洁过节的压力传导到每个党支部、责任落实到每名党员干部。
三、强化教育提醒
要通过春节前各类会议提要求、加大廉政宣传等方式,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重申“十个严禁”要求,即:
●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水果、土特产等节礼;
●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烟酒;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隐蔽场所用公款吃喝;
●严禁假借考察、培训、招商等名义公款旅游;
●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
●严禁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严禁违规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组织、参与其他违规违纪活动。
要杜绝侥幸心理,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节日期间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自警、自省、自重,守住行为底线,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区纪委监委将在春节前公开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