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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关于清明节期间严守“七个严禁”的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4/2 阅读次数:1241

 

为倡导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确保全区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规定要求公告如下:
       一、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索要钱物,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三、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
       四、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五、严禁借扫墓之机利用公款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
       六、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七、严禁值班值宿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和值班电话不畅通等情况。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清明节期间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和执行“七个严禁”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点名通报曝光。对发现的公车私用、奢侈浪费、违规公款消费等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举报电话:0439-3361087


         0439-3361083

举报网址:http://www.hjqjjw.cn/
 

浑江区纪委监委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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