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推进会在市政府16楼视频会议室召开,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浑江区设立分会场。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就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扎实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脱贫攻坚行动中落实好监督责任作出部署要求。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永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推进会精神。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两项重点工作的重大意义。这两项重点工作都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党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和实现伟大梦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抓好这两项工作,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维护群众利益,使人民群众增强获得感,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惩恶扬善作用和践行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好中央纪委、中央巡视组有关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检验纪检监察机关“四个意识”强弱、“两个维护”实践行动的试金石。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站位不高,行动迟缓、力度不大,见“黑”不见“伞”等主要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要带头督导督办,紧盯关键环节,深挖排查问题线索,与公安机关深度配合、协同办案,依规依法从严惩治黑恶势力“保护伞”,要以案促改,建章立制,做到标本兼治。
会议强调,要针对“脱贫攻坚”专项行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聚焦不准、问题遗漏,执纪问责宽松软等问题,切实发挥监督再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的监督,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的监督,全面压实“三个责任”。
会议要求,要强化工作合力,务必取得实效。无论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是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行动,绝不是仅靠一个机关、一个部门“一己之力”就能完成的,需要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打好攻坚战、打好歼灭战。要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监督方式,坚持立行立改,务求实际效果。
区政法委、东兴分局、红旗分局、新建分局、江北分局、通沟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分管扫黑除恶工作的领导同志;区发改局扶贫办主任;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区直派驻(派出)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监察室)主要负责同志;区委巡察办主任及各巡察组组长,委机关全体干部在浑江区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