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纪律,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清明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浑江区采取节前提醒、节中检查、节后惩处三大举措,打出党风廉政建设“组合拳”,与市纪委联动纠“四风”。
节前早提醒,源头预防“不放手”。节前向全区27名区级领导发放了《温馨提示》、向全区58个部门(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区纠正“四风”问题常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与全区287名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了《纠正“四风”问题治理承诺书和《纠正“四风”问题治理责任状》、通过“廉洁浑江”微博微信平台发清明节廉政过节宣传信息10余条,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在公共场合祭祀要到指定地点焚烧祭品;严禁比阔气、讲排场、奢侈浪费;严禁动用公车、公物参与私人扫墓、祭祀;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接待、聚会,做到提醒在前,预防于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