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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江区“三个一”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3/22 阅读次数:1010

 

   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要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浑江区委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目标分解任务,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浑江区采取了“一单”、“一状”、“一书”举措,责任分解全覆盖,层层传压无死角。“一单”即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划分为统筹领导责任、严明纪律责任、选人用人责任、改进作风责任、从严反腐责任、监督制约责任、宣传教育责任、示范带头责任和推进改革责任六大类,让每一名主体责任人清楚地知道自己对谁负责、负责什么、怎样负责。“一状”即责任状,区委书记和区委常委、区委常委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任务,人人有担当。“一书”即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年初各责任主体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做出书面承诺,作为年底考核追责依据。在责任分解过程中,全区27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和287名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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